根據區委部署,十一屆區委第四輪巡察完成反饋,四個巡察組分別向8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反饋會議并傳達區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
反饋指出,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被巡察黨組織政治意識普遍增強,學習貫徹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自覺,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重要決策部署更加有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反饋強調,但巡察中也發現有的黨組織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助力高質量發展有差距,“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樹的不牢、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廉政風險防范缺失,作風不扎實、盡責履職有待壓實,“四風”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基層黨建虛化弱化,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抓整改不徹底等問題。
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刻理解抓好巡察整改是被巡察黨組織必須擔負的重要政治使命,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按照巡視巡察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做細做透做實。區紀委監委和區委組織部要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區委巡察辦要加強對整改的跟蹤督促、匯總分析,有關職能部門要綜合運用巡察成果,深化標本兼治。
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表示,區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照單全收,將認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責任,以扎實整改推動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