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現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作出的新部署,江蘇全面深化改革、實施“八項工程”、推進“兩個率先”的新實踐,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期待,對深化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江蘇廉潔政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堅持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硬,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深化江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章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全面推進江蘇廉潔政治建設,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通過5年的扎實工作,不斷完善與江蘇“兩個率先”進程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遏制腐敗現象多發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成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得到有效治理,黨風政風和民風社風進一步好轉;懲治腐敗力度不斷加大,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進一步發揮;源頭防治腐敗不斷深入,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進一步增強,為譜寫中國夢江蘇篇章提供堅強保障。
二、全面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樹立黨員干部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一)一以貫之從嚴抓黨風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各級黨組織要始終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扎實推進黨的作風建設,牢記“兩個務必”,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以及艱苦奮斗、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堅持對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落實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各級領導干部要講黨性、講原則,保持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
緊緊扭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不放松,以整治沉疴頑疾的堅定決心堅決糾正“四風”。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辦公用房清理、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確保中央和省委規定落到實處。嚴格執行省委關于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文件簡報等制度規定,鞏固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清理規范創建達標、清理節慶論壇展會等工作成果,突出抓好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重點時段的廉潔自律工作,健全嚴格的財務預決算、核準和審計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制度規定,絕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完善作風大督查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嚴肅督促整改,堅決查處和通報、曝光違紀違規行為,強化制度硬約束,提高制度執行力。
(三)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堅持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以建設“三寬四有”高素質黨員干部隊伍為鮮明導向,以縣處級以上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重點,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突出“四查四治”,堅決反對“四風”,狠抓整改落實,確保善始善終、善做善成。總結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駐點調研、接訪下訪、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等工作制度,健全領導干部“三解三促”長效機制,完善政績考核機制,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
(四)深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強化群眾在城鄉治理、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和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機制,深化“勤廉指數”測評工作,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繼續開展人民滿意基層站所、服務窗口示范點創建活動。健全城市社區議事協商、民主監督制度,打造“陽光社區”。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薪酬管理,加強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健全執行、問責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全面加強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黨風廉政建設,著力解決學術誠信、招生錄取、基建工程、科研經費、職稱評定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整合政風行風熱線、“12345”等公共服務投訴受理平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回應社會關切。
(五)建立健全正風肅紀工作機制
完善黨紀政紀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紀律規定,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健全黨章貫徹情況、黨紀政紀執行情況、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制度,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完善黨風政風監督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加強對黨員干部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的辦法,健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作風考核評價。完善群眾投訴查糾制度。制定群眾投訴受理交辦督辦、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制度,健全查糾不正之風工作制度。
三、始終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
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一)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
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強化執紀辦案,做到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領導干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拖成大案件。充分發揮信訪監督作用,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采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加強誡勉談話工作。對疏于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選好用好干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決不放過,堅決糾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風;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查實一起通報一起;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處理、嚴格問責,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堅持和完善立項督查制度,對干部和群眾舉報的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組織力量進行查核,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讓弄虛作假、不干實事、會跑會要的干部沒市場、受懲戒,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三)堅決查糾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整治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等領域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侵占惠民補貼、征地補償、扶貧救災救助等專項資金的案件;嚴肅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問題;嚴肅查處干擾、破壞甚至操縱基層選舉的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堅決糾正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問題。
(四)著力提高查辦案件工作水平
充分發揮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大對重要和復雜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力度,加強執紀、執法、組織人事等機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鞏固現有區域協作辦案配合機制,整合信息平臺,促進人口、房產、工商、金融等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加強案件線索匯集梳理和定期評估,推行案件審理“三審一評”,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嚴格辦案措施的審查審批,強化涉案款物的監督管理,確保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全面落實“一案五報告”制度,剖析案發原因,查找薄弱環節,完善制度規定,發揮辦案治本功能。
(五)健全完善懲治腐敗工作機制
進一步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健全案件及時有效查辦制度,建立信訪舉報受理工作體系,暢通信訪舉報受理渠道,鼓勵和保護實名舉報,推動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加強防逃追逃工作,建立健全全省聯網的行賄信息管理系統。健全違法違紀行為處理制度,加強案件質量檢查評定,完善申訴復查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制度,健全紀律處分配套規定。健全查辦案件監督保障制度,制定案管工作規則實施細則,建立案件主辦人制度,完善辦案績效考核辦法、執紀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查辦案件的制約監督。
四、不斷提升預防腐敗科學化水平
深化黨風廉政教育,強化權力制約監督,防范利益沖突風險,鏟除腐敗產生的條件和土壤,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發生。
(一)深化黨風廉政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大力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開展談心提醒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積極借鑒優秀歷史廉政文化資源,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教育之中,弘揚廉潔文化。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充分利用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和新聞網站,大力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成效。重視和加強網絡輿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妥善處置網絡突發事件。
健全完善黨風廉政教育機制。健全黨風廉政學習教育制度,進一步細化中心組專題學習、領導干部定期講黨課等制度,將廉潔從政教育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校)教學的必修內容,切實把黨風廉政教育貫穿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健全廉政文化創建工作制度,發揮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強廉政文化旅游專線推介工作,推動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設,打造“清風揚帆”等廉政文化品牌。健全黨風廉政宣傳輿論引導制度,規范新聞發布,鞏固宣傳陣地,注重政務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平臺建設。
(二)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
進一步明確各級黨政主要領導的職責權限,合理劃分、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積極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強化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深化黨務公開,擴大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推行鄉鎮黨委權力“四權五制”試點。推進政務公開,深化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積極推動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強化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制度,強化權力運行全過程監督,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健全權力科學配置制度,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建立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機制和問責制度,保證權力正確行使。健全權力事項公開制度,完善黨委政府新聞發布、重大決策公示預告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制度,加強黨內監督,不斷強化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各省轄市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向省委提交述廉報告制度,堅持和完善黨代表、紀委委員閉會期間開展監督、聯系黨員和接受黨員監督制度;加強法律監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開展行政審判活動,強化檢察機關對立案偵查活動、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建立健全人大代表閉會期間開展監督、聯系選區和接受群眾監督制度;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強民主監督,聽取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支持和保證群眾監督;重視和加強輿論監督,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不斷提升監督實效。
(三)防范利益沖突風險
深入落實各項改革措施。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消除腐敗滋生的條件和土壤。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取消的審批事項后續監管,防止利益沖突,壓縮權力空間。加快建設集中規范的政務服務中心,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實現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深層次問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財稅、金融、投資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防范腐敗問題發生。推動市場化改革,建立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實現政府投資工程、國有資金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進場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進場運行,國有和集體產權、行政事業性資產、司法拍賣進場交易,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大力推進社會領域預防腐敗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構筑防止利益沖突的社會屏障。加快建設覆蓋全省的信用信息系統,進一步健全誠信江蘇網、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規范發展各類社會中介組織,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誠信執業。深化非公企業黨的紀律監督工作。
積極構建防止利益沖突機制。建立健全廉潔從業與利益公開制度,嚴格落實黨政干部廉潔從政、國企領導廉潔從業、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部門行業廉潔自律等制度規定,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加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逐步推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信息公開,為及時發現和處理利益沖突問題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利益回避與風險防控制度,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和離任從業限制,完善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推進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防范利益沖突風險。建立健全沖突處置與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分析、研判和處置沖突信息,加大監管力度,查糾違規行為,保證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有效落實。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保障
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把貫徹中央《工作規劃》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形成全黨全社會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一)強化各級黨委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支持和保證紀委認真履行職責,發揮監督執紀作用。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堅持“一崗雙責”,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發揮社會各有關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
各級紀委要充分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更好地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級機關部門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派出機關負責。加強和改進巡視制度,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對市縣、部門、企事業單位巡視做到全覆蓋,著力發現問題、用好成果、形成震懾。堅持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明確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按照工作標準更高、創新意識更強、學習氛圍更濃、隊伍管理更嚴的要求,不斷提升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化水平,維護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創新推進機制
堅持用改革創新精神統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制定實施蘇南現代化示范區·廉潔城市建設試驗區指導意見,探索構建與區域現代化建設進程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級黨委(黨組)要定期研究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改革項目,積極推進各項改革措施。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注重通過完善法規制度,狠抓制度執行,推動工作落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理論研究,鼓勵、支持基層實踐創新,不斷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生機活力。堅持群眾認可,擴大公眾參與,積極引入專業部門、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參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考核評估,進一步完善動態評估機制,科學評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和工作成效。注重加大信息科技支撐力度,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管理系統,有機整合既有網絡資源,充分發揮網絡平臺載體功能,提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效。
(四)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全省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整體推進作風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要抓好任務分解,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進一步落實責任主體,明確具體目標,細化工作標準,嚴格時序進度,建立工作臺賬制度,確保中央和省委的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強分類指導,加大專項構建工作力度,推動黨政機關、公共服務行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控股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全覆蓋。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機構和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情況通報、溝通協作等機制,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的合力。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干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宣傳文化部門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宣傳,強化輿論引導;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等機關和部門要充分發揮紀律約束、法律制裁、經濟處罰、市場監管、科技支撐的職能優勢和綜合作用,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成效。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辦法,健全科學規范的考核評價體系,分清黨委、有關部門和紀委的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作出的新部署,江蘇全面深化改革、實施“八項工程”、推進“兩個率先”的新實踐,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期待,對深化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江蘇廉潔政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堅持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硬,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深化江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章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全面推進江蘇廉潔政治建設,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通過5年的扎實工作,不斷完善與江蘇“兩個率先”進程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遏制腐敗現象多發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成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得到有效治理,黨風政風和民風社風進一步好轉;懲治腐敗力度不斷加大,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進一步發揮;源頭防治腐敗不斷深入,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進一步增強,為譜寫中國夢江蘇篇章提供堅強保障。
二、全面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樹立黨員干部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一)一以貫之從嚴抓黨風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各級黨組織要始終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扎實推進黨的作風建設,牢記“兩個務必”,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以及艱苦奮斗、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堅持對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落實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各級領導干部要講黨性、講原則,保持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
緊緊扭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不放松,以整治沉疴頑疾的堅定決心堅決糾正“四風”。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辦公用房清理、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確保中央和省委規定落到實處。嚴格執行省委關于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文件簡報等制度規定,鞏固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清理規范創建達標、清理節慶論壇展會等工作成果,突出抓好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重點時段的廉潔自律工作,健全嚴格的財務預決算、核準和審計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制度規定,絕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完善作風大督查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嚴肅督促整改,堅決查處和通報、曝光違紀違規行為,強化制度硬約束,提高制度執行力。
(三)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堅持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以建設“三寬四有”高素質黨員干部隊伍為鮮明導向,以縣處級以上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重點,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突出“四查四治”,堅決反對“四風”,狠抓整改落實,確保善始善終、善做善成。總結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駐點調研、接訪下訪、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等工作制度,健全領導干部“三解三促”長效機制,完善政績考核機制,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
(四)深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強化群眾在城鄉治理、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和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機制,深化“勤廉指數”測評工作,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繼續開展人民滿意基層站所、服務窗口示范點創建活動。健全城市社區議事協商、民主監督制度,打造“陽光社區”。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薪酬管理,加強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健全執行、問責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全面加強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黨風廉政建設,著力解決學術誠信、招生錄取、基建工程、科研經費、職稱評定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整合政風行風熱線、“12345”等公共服務投訴受理平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回應社會關切。
(五)建立健全正風肅紀工作機制
完善黨紀政紀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紀律規定,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健全黨章貫徹情況、黨紀政紀執行情況、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制度,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完善黨風政風監督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加強對黨員干部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的辦法,健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作風考核評價。完善群眾投訴查糾制度。制定群眾投訴受理交辦督辦、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制度,健全查糾不正之風工作制度。
三、始終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
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一)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
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強化執紀辦案,做到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領導干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拖成大案件。充分發揮信訪監督作用,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采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加強誡勉談話工作。對疏于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選好用好干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決不放過,堅決糾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風;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查實一起通報一起;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處理、嚴格問責,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堅持和完善立項督查制度,對干部和群眾舉報的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組織力量進行查核,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讓弄虛作假、不干實事、會跑會要的干部沒市場、受懲戒,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三)堅決查糾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整治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等領域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侵占惠民補貼、征地補償、扶貧救災救助等專項資金的案件;嚴肅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問題;嚴肅查處干擾、破壞甚至操縱基層選舉的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堅決糾正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問題。
(四)著力提高查辦案件工作水平
充分發揮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大對重要和復雜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力度,加強執紀、執法、組織人事等機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鞏固現有區域協作辦案配合機制,整合信息平臺,促進人口、房產、工商、金融等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加強案件線索匯集梳理和定期評估,推行案件審理“三審一評”,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嚴格辦案措施的審查審批,強化涉案款物的監督管理,確保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全面落實“一案五報告”制度,剖析案發原因,查找薄弱環節,完善制度規定,發揮辦案治本功能。
(五)健全完善懲治腐敗工作機制
進一步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健全案件及時有效查辦制度,建立信訪舉報受理工作體系,暢通信訪舉報受理渠道,鼓勵和保護實名舉報,推動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加強防逃追逃工作,建立健全全省聯網的行賄信息管理系統。健全違法違紀行為處理制度,加強案件質量檢查評定,完善申訴復查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制度,健全紀律處分配套規定。健全查辦案件監督保障制度,制定案管工作規則實施細則,建立案件主辦人制度,完善辦案績效考核辦法、執紀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查辦案件的制約監督。
四、不斷提升預防腐敗科學化水平
深化黨風廉政教育,強化權力制約監督,防范利益沖突風險,鏟除腐敗產生的條件和土壤,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發生。
(一)深化黨風廉政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大力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開展談心提醒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積極借鑒優秀歷史廉政文化資源,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教育之中,弘揚廉潔文化。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充分利用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和新聞網站,大力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成效。重視和加強網絡輿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妥善處置網絡突發事件。
健全完善黨風廉政教育機制。健全黨風廉政學習教育制度,進一步細化中心組專題學習、領導干部定期講黨課等制度,將廉潔從政教育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校)教學的必修內容,切實把黨風廉政教育貫穿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健全廉政文化創建工作制度,發揮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強廉政文化旅游專線推介工作,推動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設,打造“清風揚帆”等廉政文化品牌。健全黨風廉政宣傳輿論引導制度,規范新聞發布,鞏固宣傳陣地,注重政務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平臺建設。
(二)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
進一步明確各級黨政主要領導的職責權限,合理劃分、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積極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強化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深化黨務公開,擴大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推行鄉鎮黨委權力“四權五制”試點。推進政務公開,深化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積極推動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強化風險防控。
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制度,強化權力運行全過程監督,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健全權力科學配置制度,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建立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機制和問責制度,保證權力正確行使。健全權力事項公開制度,完善黨委政府新聞發布、重大決策公示預告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制度,加強黨內監督,不斷強化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各省轄市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向省委提交述廉報告制度,堅持和完善黨代表、紀委委員閉會期間開展監督、聯系黨員和接受黨員監督制度;加強法律監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開展行政審判活動,強化檢察機關對立案偵查活動、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建立健全人大代表閉會期間開展監督、聯系選區和接受群眾監督制度;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強民主監督,聽取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支持和保證群眾監督;重視和加強輿論監督,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不斷提升監督實效。
(三)防范利益沖突風險
深入落實各項改革措施。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消除腐敗滋生的條件和土壤。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取消的審批事項后續監管,防止利益沖突,壓縮權力空間。加快建設集中規范的政務服務中心,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實現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深層次問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財稅、金融、投資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防范腐敗問題發生。推動市場化改革,建立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實現政府投資工程、國有資金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進場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進場運行,國有和集體產權、行政事業性資產、司法拍賣進場交易,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大力推進社會領域預防腐敗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構筑防止利益沖突的社會屏障。加快建設覆蓋全省的信用信息系統,進一步健全誠信江蘇網、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規范發展各類社會中介組織,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誠信執業。深化非公企業黨的紀律監督工作。
積極構建防止利益沖突機制。建立健全廉潔從業與利益公開制度,嚴格落實黨政干部廉潔從政、國企領導廉潔從業、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部門行業廉潔自律等制度規定,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加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逐步推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信息公開,為及時發現和處理利益沖突問題創造條件。建立健全利益回避與風險防控制度,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和離任從業限制,完善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推進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防范利益沖突風險。建立健全沖突處置與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分析、研判和處置沖突信息,加大監管力度,查糾違規行為,保證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有效落實。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保障
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把貫徹中央《工作規劃》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形成全黨全社會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一)強化各級黨委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支持和保證紀委認真履行職責,發揮監督執紀作用。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堅持“一崗雙責”,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發揮社會各有關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
各級紀委要充分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更好地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級機關部門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派出機關負責。加強和改進巡視制度,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對市縣、部門、企事業單位巡視做到全覆蓋,著力發現問題、用好成果、形成震懾。堅持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明確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按照工作標準更高、創新意識更強、學習氛圍更濃、隊伍管理更嚴的要求,不斷提升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化水平,維護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創新推進機制
堅持用改革創新精神統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制定實施蘇南現代化示范區·廉潔城市建設試驗區指導意見,探索構建與區域現代化建設進程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級黨委(黨組)要定期研究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改革項目,積極推進各項改革措施。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注重通過完善法規制度,狠抓制度執行,推動工作落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理論研究,鼓勵、支持基層實踐創新,不斷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生機活力。堅持群眾認可,擴大公眾參與,積極引入專業部門、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參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考核評估,進一步完善動態評估機制,科學評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和工作成效。注重加大信息科技支撐力度,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管理系統,有機整合既有網絡資源,充分發揮網絡平臺載體功能,提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效。
(四)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全省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整體推進作風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要抓好任務分解,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進一步落實責任主體,明確具體目標,細化工作標準,嚴格時序進度,建立工作臺賬制度,確保中央和省委的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強分類指導,加大專項構建工作力度,推動黨政機關、公共服務行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控股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全覆蓋。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機構和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情況通報、溝通協作等機制,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的合力。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干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宣傳文化部門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宣傳,強化輿論引導;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等機關和部門要充分發揮紀律約束、法律制裁、經濟處罰、市場監管、科技支撐的職能優勢和綜合作用,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成效。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辦法,健全科學規范的考核評價體系,分清黨委、有關部門和紀委的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