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省紀委五次全會和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工作部署,針對當前全市黨員干部作風建設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庸懶散、自由主義、散漫主義、推諉扯皮等六個方面突出問題,連云港市紀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針對時弊制定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暫行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市管領導干部廉政約談暫行辦法》、《關于規范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等5項新規,經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在市紀委十一屆五次會全上正式印發執行。5項新規是市委在新的歷史時期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重要舉措,是扎實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重點對129種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情形實施常態問責,為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上規矩,以鐵腕問責提升各級黨員干部工作執行力。
一、五項新規的出臺背景
一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就依法治國、依規治黨作出部署。習總書記在江蘇視察時首次提出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省委羅志軍書記在省紀委五次全會上提出,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全過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提高依規從嚴治黨水平。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出臺這五項新規,就是要以嚴肅的監督執紀問責,把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是落實市委強化問責新部署。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對實現常態化、深入推進作風建設作出部署。市委書記楊省世同志強調指出,要針對作風建設中不作為、亂作為、庸懶散、自由主義、散漫主義、推諉扯皮六個重點方面,出臺具體問責辦法,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嚴從速從重整治。貫徹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及市委楊書記要求,市紀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提出突出重點出臺新的制度,為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上上規矩,鐵腕問責,常抓不懈,抓緊抓細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增強各級黨員干部的工作執行力。
三是圍繞發展大局解決突出問題。當前,全市經濟總量小、發展不充分仍然是最大的市情,但部分黨員干部黨的紀律與規矩意識、依法行政觀念淡泊,信奉“槍打出頭鳥”、“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少做事,少說話,等提拔”等所謂潛規則,工作庸懶散浮滿慢推拖,深為群眾所詬;少數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只做太平官;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黨委主要領導只掛帥不出征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不能僅從黨員干部思想認識層面來考慮,更需要從制度建設入手,敦促黨員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規定辦事,擔當責任、有所作為。
二、五項新規的主要內容
(一)《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共5章,27條。文件重點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推進依法治國,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全市黨員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執行黨的紀律、依法行政、作風建設等3個方面的問題,以及群眾關注的服務民生、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4個方面問題,通過列舉法,列出突出問題的負面清單,明確責任追究的56種情形,不求面面俱到,力求可操作性強。
(二)《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暫行辦法》,共12條。文件明確對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30種情形嚴肅問責,切實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解決部分領導干部急功近利、欺上瞞下,熱衷于“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搞虛報浮夸和報喜不報憂,在其位不謀其政、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對職責范圍的工作不認真負責等突出問題。
(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共15條。文件中,明確了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班子成員與紀委(紀檢組)履行主體責任、“一崗雙責”責任與監督責任不力,實施責任追究的33種情形;同時,明確了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實行“一案雙查”的10種情形,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推動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四)《領導干部廉政約談暫行辦法》,共10條。文件確定約談的對象主要為市管領導干部,主要分為日常約談、任前約談、警示約談和回訪約談。為體現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以上率下的作用,以及人大、政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約談分工范圍分為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人大、市政協黨組主要領導,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市委各部委主要領導、市各委辦局黨組(黨委)、市各直屬單位黨委主要領導,各縣黨政主要領導,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七個方面,廉政約談范圍基本涵蓋了所有市管干部。
(五)《關于規范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共10條。在制度的設計上既尊重民風民俗、又嚴管黨員干部,突出嚴禁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借機斂財主題,強化“五個一律不準”的剛性約束。
三、五項新規的基本特點
一是涵蓋的內容全面、細致。出臺五項新規從實際出發、針對時弊、寬嚴適度、不留死角,對每一項違反黨風黨紀的行為都制定了硬約束,囊括了黨員領導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包含了工作和生活的各個方面。
二是體現了“嚴字當頭”的特點。對每一項措施都從嚴部署、從嚴落實、從嚴問責,從抓細節做起,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確保執行到人到事,不搞特殊,不搞下不為例,決不讓制度成為“稻草人”。
三是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五項新規涉及的問題,絕大部分是底線問題。三個問責辦法運用列舉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129個突出問題,列出責任追究清單,每一個舉措都體現了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