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區紀委、監察局嚴肅查處了浦南鎮黨委委員、提名副鎮長張傳紅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問題,新浦區委對其予以停職檢查六個月,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現通報如下:
經查,2014年3月26日中午12時,張傳紅與司機王某等5人到位于新浦區新孔路與隴海西路交匯處附近的福誠酒樓就餐。就餐期間張傳紅等3人(司機未飲酒)共同飲用1瓶一斤裝和2瓶各二兩五裝勁酒。下午3時左右,張傳紅在接待群眾來訪時,行為失當,作風粗暴,導致工作人員與現場記者發生肢體沖突,引發多家媒體連續報道,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五一”、端午將至,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鑒,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節日期間的糾正“四風”工作,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以弛而不息的精神抓好作風建設。區紀委、監察局將繼續保持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常態化、實效化,不斷加大明查暗訪、問責處理的力度和頻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鐵的紀律和優良作風推動群眾路線各項要求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