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區紀委組織公車管理專項檢查組,采取定點檢查和動態跟蹤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區48家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辦事處的周末公車管理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從檢查的情況看,大部分單位能夠嚴格執行公車使用規定,總體情況良好,但仍有部分單位公車的管理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1、部分單位的車輛雖然因公使用,但未按規定履行報備手續;2、少數單位車輛未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3、個別單位存在超標準使用公車、違規出售公車的現象。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 未履行報備手續
檢查中發現7個單位10臺車雖然因公使用但未履行報備手續,分別為:蘇G-06056(婦聯)、蘇G-01002(政府辦)、蘇G-03056(計生局)、蘇G-00571(信訪局)、蘇G-01746(住建局)、蘇G-05586(住建局)、蘇G-01612(住建局),蘇G-JS671(農水局)、蘇G-00572(老干局)、蘇G-6057A(老干局)。
二、 未停放在指定位置
檢查中發現2個單位2臺車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分別為:衛生局蘇G-EX627的車輛停放于駕駛員穆傳結家門口(海州西門丁莊村33號);海州街道辦事處蘇G-LP101的車輛停放于駕駛員劉金國家附近(朐陽門廣場)。
三、 其他違規情況
1、洪門街道辦事處:車牌為蘇G-11D50的公務用車為SUV越野車(豐田漢蘭達),排量2.7L,7座,于2013年10月22日購置,價格249800元。屬連云港市洪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所有,現由街道調用于防汛、防旱,為超標車輛。
2、瀛洲投資公司:蘇G-22A51車系別克車,排量2.4L,2009年6月23日由江蘇瀛洲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購得,價格為181196元。目前,該公司已以70000元價格出售給本公司駕駛員閆昱坤,未按規定程序進行公開拍賣,違反了公車處理相關規定。
此次檢查結果表明,少數單位對嚴格使用公車的思想認識尚未完全到位,仍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單位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請上述被通報的單位,于7月21日下班前向區紀委黨風室作出書面說明,并將整改措施一并上報。今后,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公車使用管理,非工作日因公使用公車的,必須向紀委黨風室備案,并隨車攜帶單位派車單。否則,一律按違規使用公車處理;對停放位置有調整的要及時與區紀委黨風室對接變更;對違規使用超標車輛及未按規定程序處理公車的要抓緊整改到位。
嚴格執行公車管理使用規定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內容,各鎮、街道辦事處、各單位對此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公車管理,嚴格執行公車管理使用各項規定,嚴禁違規問題再次發生。近期,區紀委將抓住當前區劃調整過渡的時間節點,進一步加大對作風建設明察暗訪的力度,重點對公車使用、上下班紀律、上班時間的工作狀態進行檢查,確保以良好的作風推動全區各項工作的扎實開展。
中共海州區紀委辦公室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