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連云港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連云港市委批準,連云港市紀委監委對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蔣慶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慶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其配偶收受對方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撥付、職務調整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蔣慶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蔣慶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蔣慶山簡歷
蔣慶山,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江蘇連云港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至2005年2月,歷任連云港市原海州區建設局辦事員、副科長、科長、局長助理、副局長;2005年2月任連云港市原海州區錦屏鎮副鎮長;2006年8月至2010年1月,歷任連云港市原海州區建設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局長;2010年1月任連云港市原海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14年1月任連云港市原海州區寧海街道黨工委書記(副處級);2014年7月任連云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寧海街道黨工委書記;2014年12月任連云港市海州區寧海街道黨工委書記;2015年6月任連云港市海州區寧海街道黨工委書記、電子信息產業園管委會主任;2016年6月任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2020年11月,經批準辭去海州區第十八屆人大代表職務;2020年12月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