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I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審核把關、編發區紀委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洽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的綜合規劃和建設;承擔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黨風廉政信息工作;負責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另有規定的除外)、區委巡察機構及下屬單位的后勤服務、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文件機要、檔案管理、保密及涉案款物保管工作等。負責法規研究工作。負責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另有規定的除外)、區委巡察機構和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干部管理監督室。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下屬單位、派駐機構、市委巡察機構的干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區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鄉街紀檢監察機關、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區管干部任職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牽頭落實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全區紀檢監察干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處置意見并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對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的制度機制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等。負責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另有規定的除外)、區委巡察機構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退休干部工作。
(三)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對損害群眾利益的重點工作和重要問題線索進行跟蹤督辦、掛牌督辦;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配合辦公室協調監督檢查室研判評估單位(地區)的政治生態,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區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全區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指導協調推進監督檢查室開展日常監督工作等。
(四)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上級紀委監委交辦、領導批辦和有關方面移交、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后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有關部門,定期跟蹤,實行閉環管理;交辦督辦轉送下級紀檢監察機構辦理的信訪舉報,并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區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或其他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上級紀委監委交辦、領導批辦和有關方面移交、報送的問題線索,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或干部管理監督室,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負責對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處置情況進行監督審核、會商;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司法等部門的聯系協調事項;監督管理調查措施的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技術管理工作。
(六)第一、第二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研究分析典型案件;可以辦理下一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事項。
(七)第三至第五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規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區管干部遵守、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黨委(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態,指導、檢查、督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已有明確意見對黨政領導干部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的問責事項,強化日常監督,根據授權使用核查權限處置反映區管干部的問題線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第三至第五監督檢查室分別加掛第一至第三派出監察員辦公室牌子。根據區監委授權,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
(八)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對區紀委監委作出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案件、申請復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復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