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日常監督,2014年9月至今,海州區共開展兩批次6家單位的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始終堅持在四個“著力”上狠下功夫,切實做到巡查工作劍指問題,形成震懾,取得實效。首輪巡查共梳理出路南街道、朐陽街道及區衛生系統三家單位涉及財經紀律、工程建設、機關作風、選人用人、藥品采購等方面突出問題17個,發現和掌握涉及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有價值的線索5條,立案1件。目前,對新南街道、洪門街道及區城管系統的第二輪巡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一、嚴格工作程序,著力規范巡查流程
按照動員部署、組織實施、反饋整改三個階段,找準定位,確保巡查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一是全面動員部署。召開巡查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組建三個巡查工作小組,向巡查單位下達巡查預備通知,在區紀檢監察網站上發布巡查公告,公布被巡查單位、巡查時間、反映和舉報方式,在被巡查單位張貼公告,公布巡查工作的監督范圍、時間安排、巡查組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等,方便群眾監督。二是精心組織實施。召開巡查工作會議,由被巡查單位領導主持,巡查組組長作動員講話。根據工作需要,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明查暗訪、查閱資料等巡查方式開展巡查,認真梳理排查巡查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三是抓反饋促整改。巡查組根據巡查的實際情況,撰寫書面巡查報告,在向區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專題匯報后,召集被巡查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開會進行反饋,并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在反饋整改意見前做到不與被巡查單位溝通,不與被巡查單位領導協調,確保巡查工作的嚴肅性、獨立性、針對性和真實性,重要案件線索直接列入紀檢監察機關重大案件線索庫,迅速進行查辦。
二、運用多種方法,著力強化巡查措施
為從陌生環境中了解到最真實的情況,最大限度的發揮巡查效能,海州區積極探索了巡辦相結合、點準突破口、一對一約談等巡查工作方法,取得了明顯階段性成效。一是巡辦結合工作法。在巡查中,采取巡查與辦案相結合,突出“帶訪巡查”、“帶案巡查”、“專項巡查”,充分掌握主動權,增強巡查工作實效。二是點準巡查突破口。在綜合運用民主測評、明查暗訪、受理來信來訪等巡查方式的基礎上,把個別談話作為發現問題的重要突破口,將普遍談、重點談、個別約訪作為重要工作方式。三是“一對一”約談模式。在“二對一”談話的同時,探索“一對一”談話,即深入基層群眾中了解具體情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反映,做到結果安全,約談愉快。在首輪巡查中,共聽取巡查單位的廉政建設專題匯報3次、個別訪談551人次、民主測評5次251人、列席有關會議3次、查閱會議記錄6本、調閱2011年以來的帳目、復印有關憑證300余頁、走訪調研26個單位、受理來信6封、來電23個、接訪及約訪15批次65人;明查暗訪16次88人,調取有關部門信訪件6件,收集網上輿情4件。
三、明確職責定位,著力發現突出問題
巡查組始終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穿整個巡查工作,并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敢于動真碰硬。一是明確巡查對象。突出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通過直接接觸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廣大干部群眾中,全方位、多視角地了解領導干部在廉潔從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選人用人等方面的情況。二是突出“四個聚焦”。在巡查內容上,圍繞“四個聚焦”:聚焦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能與區委保持一致的問題;聚焦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聚焦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聚焦是否存在重大事項違反程序規定,違規操作、暗箱操作等問題,“四個聚焦”收窄了巡查內容,有效防止了巡查工作的泛化和監督力量的分散,使巡查工作更加聚焦,更加有的放矢。三是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巡查工作人員不得干預被巡查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之便謀取私利或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應當了解而沒有了解,不得應當報告而沒有報告,不得隱瞞或歪曲、捏造事實,不得泄露、擴散巡查工作秘密以及違反巡查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四、善用巡查成果,著力形成震懾作用
巡查組對巡查成果堅持“兩快一廣”的處理方式,著力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一是查處快。巡查和辦案密切協作,實現“無縫對接”,形成強大合力。巡查組在巡查中發現案件線索,適時轉變職能,進行案件初核后迅速移交案件室,使巡查成果及時得到運用,轉化為強有力的震懾。如在巡查朐陽街道辦事處時,發現存在4名黨員干部“組團”公款游問題,巡查組及時轉“巡”為“查”,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并制做筆錄,調取相關書證,撰寫初核報告,不僅節約了辦案時間,同時也避免了相關人員的相互串供,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整改快。對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巡查辦要求被巡查單位立即整改,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求被巡查單位明確整改時限,并按時將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巡查辦,巡查辦適時開展巡查工作“回頭看”,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三是通報廣。巡查結束后,巡查結果將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對巡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人員,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擴大通報范圍,努力形成“內外共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