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紀委根據中、省紀委和市委關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把“三轉”作為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先導工程來抓,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實際相結合,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穩步實施,扎實推進,各項改革取得了良好的進展和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匯聚“轉”的合力。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沒有堅強有力的組織領導,就不可能匯聚起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為此,市紀委監察局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把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納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規劃,專門設立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吳自斌任組長,市紀委三位副書記任副組長,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和委局有關領導、室主任為成員,負責改革的組織、協調、督辦等工作,構建起黨委領導、紀委牽頭、部門協同的“三轉”工作格局。實行集體討論重大問題制度,市紀委常委會先后召開4次會議,深入研究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重要問題,協調推進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印發了《連云港市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重點任務進行分解,提出42項重要改革舉措,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以目標倒逼措施、以時間倒逼進度、以責任倒逼落實,確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明確職責定位,找準“轉”的方向。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精簡議事協調機構、規范紀檢干部分工和兼職等舉措,收攏五指握成拳,聚焦主業主責。將議事協調機構清理作為加快“三轉”的重要舉措,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委局機關共清理各類議事協調機構146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1個,取消或不再參與135個,減幅達92%;指導推動縣區清理議事協調機構646個,保留或繼續參與63個,取消或不再參與583個,減幅達90%。嚴格規范紀檢干部分工和兼職,防止“種了別人地,荒了自家田”。市紀委專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縣區紀委書記和市、縣區直機關派駐及內設紀檢機構領導干部不再分管、協管其他業務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職務,由黨委(組)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只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全市上述224名紀檢干部中,累計規范分工156人,累計清理兼職42人,確保了紀檢干部專職專用,將工作精力放在主業上,認真履行執紀監督問責主要職責。
三、整合現有資源,提升“轉”的能力。在不增加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員的前提下,要想把更多的力量壓到主業上、精力集中到主責上,只能優化整合現有資源。在市、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中,堅持突出主業、內部挖潛和上下銜接的原則,均實現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三不增”。調整后,委局機關履行執紀監督職能的機構共有9個、編制49個,分別占總數的69%、65%;縣區紀檢監察機關調整后履行執紀監督職能的內設機構數、編制數占比均不低于總數的60%,確保集中力量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市直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在不改變現行市直派駐(出)機構體制、編制、職能的前提下,實行跨部門分片管理,即“點派駐+片管理”模式,把市直37家派駐(出)機構和27家未設紀檢監察機構的單位劃片組建5個工作組,由市紀委常委或監察局副局長擔任片組組長,進一步加強對派駐(出)機構的領導,通過協作查信辦案、配合巡察等方式,強化監督檢查職能,更好地發揮執紀問責作用,實現紀檢監察工作在市級機關的“全覆蓋”。
四、加強自身建設,鞏固“轉”的成果。“三轉”能否落到實處、收到實效,關鍵取決于紀檢監察干部的作風和能力,也決定著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成敗。為此,市紀委監察局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設,堅決反對“四風”,切實解決干部隊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識不強、理想信念不堅定、黨性不純等問題。通過學習培訓、崗位練兵、實踐鍛煉等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干部在實踐中砥礪品質、錘煉作風、增長才干。嚴格按照《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干部資格準入制度》規定的標準和條件,從縣區和市直單位擇優選用一批干部,全部安排在辦案一線,充實辦案力量。為避免和解決“燈下黑”問題,委局機關專門設立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出臺了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準則》、《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換屆以來,嚴肅處理了3名違紀違法紀檢監察干部,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樹立可親可信可敬的優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