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共連云港市海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連云港市海州區監察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區紀委監察局部門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中共連云港市海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與海州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合署后的區紀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
1.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負 責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鄉 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務院、省、市、區政府頒發的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廉 政責任制實行情況的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工作。
3.負責檢查并處理區委和區級機關各部門黨的組織和區管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監察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并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干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反腐敗源頭治理工作。負責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7.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及其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規定,制定黨內有關法規的實施辦法。提出市行政監察立法建議,參與或配合法制和監察部門制定有關規定。
8.會同區委組織部、區級機關各部門以及下級黨(工)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領導干部的考察、任免、管理工作,審核紀檢監察干部人選;負責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干部進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見;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工作。
9.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區委、區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區紀委監察局合署辦公,設九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紀檢監察三室兼巡查辦、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干部監督管理室),1個事業單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去年以來,區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全面從嚴要求,有效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全面履行黨章規定的職責,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推進紀檢體制改革,深化日常巡查工作,持續加強作風建設,推動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健全機制,強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區委出臺《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強化各級責任主體履職意識。制定《各有關職能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明確財政、審計、人社等12家部門25項重點監督事項,一年來督促部門牽頭開展業務監督33次,實現監督責任關口前移。建立區委“五人小組”聽取巡查情況匯報制度和年中、年底責任制督查考核制度,使“兩個責任”壓實靠身。在去年年中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查中,市委通報表揚了我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去年年底省委在對我區巡視工作中也充分肯定了我區“兩個責任”落實情況。
二是剎風肅紀,加快構建作風建設新常態。一年來,區紀委始終把監督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堅持一個一個節點抓,一個一個問題抓,形成并保持“不敢”的態勢。2015年初,制定作風建設“五項新規”,重點對129種不盡責的情形實施常態問責。漫畫解讀新規,充分利用市報、微信、網站等新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群眾開展監督。建立重要節點作風檢查常態機制,中秋國慶期間會同財政、工會、接待、市場監督等7個職能部門,分別就津補貼福利發放、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公款購卡及節禮等問題,開展明察暗訪115次,累計發出24份督查督辦函。針對作風建設中發現的問題,撰寫少數垂直管理單位頂風違紀公款購卡、加強區劃調整期間思想作風建設等兩篇信息,在去年5月和11月分別被中央紀委采用并專報中央辦公廳。2015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6起,黨政紀處分8人,被中央和省市紀委通報3起4人。
三是抓早抓小,深入開展日常巡查工作。去年共開展3輪12家單位的常規巡查和“吃空餉”專項巡查,發現7個方面73個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對“吃空餉”問題開展專項巡查,共發現違紀違規人員17人,追繳20余萬元,辦理辭職辭退5人。發現問題不遮不掩,在四套班子會議上通報幾輪巡查情況,在全區范圍內下發4期巡查情況通報,對發現問題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注重問題整改,10月起開展巡查“回頭看”,對巡查過的單位,逐一對照問題清單,檢查整改進行“銷號”。去年省紀委在蘇北巡視工作座談會上專門介紹了我區巡查工作經驗。
四是挺紀在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2015年全區共受理來信來訪255件次,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70件,同比增長100%,增幅居各縣區之首,涉及鄉科級干部14件,“兩規”案件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人,挽回經濟損失560余萬元。加大對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線索集中的信訪件進行深入調查,每季度對2-3起案件線索進行掛牌督辦,去年全年市督辦6件,區督辦13件,辦結15件,黨政紀處理17人。
五是銳意改革,創新實踐派駐紀檢機構垂直管理。為了實現監督工作全覆蓋,去年3月區委制定了《關于加強區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采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模式,對11個重點部門實行單獨派駐,新成立3個直屬紀工委,將全區60個部門單位全部納入監督范圍。在全省率先嘗試對紀檢派駐機構實行垂直管理,區紀委對派駐機構實行編制、業務、干部、績效、工資“五個統一”管理,充分發揮監督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制定出臺《直屬紀工委履行監督職責管理辦法》,建立直屬紀工委對歸口單位日常監督、廉政約談等10項制度,確保派駐機構執紀監督到位。3個直屬紀工委在成立不到一年時間里立案6起,牽頭開展4輪巡查,監督成效初步顯現。
六是強化教育,用紀律管住大多數。舉辦兩場兩項黨內法規專題輔導報告會,組織49場閉卷知識測試,進一步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建成全市首家農村基層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隴海步行街獲批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高行清風”石刻群列入市廉政文化旅游專線。拍攝警示教育片《爛根之害》獲市第二名、省提名獎,江蘇衛視《廉政時空》來區制作專題片《繃緊末梢神經》。開展兩場廉政文化鄉村行走進海州活動,形成崇尚廉潔的社會氛圍。
第二部分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區紀委監察局部門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總計595.38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62.51萬元,增長37.5%。主要原因是2015年是兩區合并后運行的第一年,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均有大幅增加,從2015年起開面鋪開的巡查工作,以及迎接省巡視辦對我區開展巡視工作的相關經費均由我機關承擔。其中:
(一)收入總計595.3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95.38萬元,為當年從區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與上年相比增加162.51萬元,增長37.5%。主要原因是2015年是兩區合并后運行的第一年,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均有大幅增加,從2015年起開面鋪開的巡查工作,以及迎接省巡視辦對我區開展巡視工作的相關經費均由我機關承擔。
(二)支出總計595.38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46.72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與上年相比增加135.42萬元,增長32.9%。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以及工作細致化程度提高以及工資調整變動造成。
2.住房保障支出38.6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的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17.09萬元,增長79.2%。主要原因是編制內人員增加造成。
3.其他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層農村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建設。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本年收入合計595.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595.38萬元,占100 %。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本年支出合計595.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595.38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595.38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62.51萬元,增長37.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作量加大造成。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595.3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62.51萬元,增長37.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作量加大造成。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85.44 萬元,支出決算為595.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造成。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68萬元。
2.行政運行。支出決算318.03萬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決算27萬元。
4.事業運行。支出決算37.01萬元。
5.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 162萬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預算為33.05萬元,支出決算為38.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增加。
(三)其他支出
支持下級紀委建設農村黨員干部廉潔教育基地補助費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95.38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352.2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二)公用經費243.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5.3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6.04萬元,增長26.8%。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作任務加重。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433.66萬元,支出決算為546.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作任務加重、辦公成本增加。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95.38
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352.2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243.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區紀委監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0.83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0%;公務接待費支出16.2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60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全年無因公出國情況發生。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0.83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 10.83 萬元,完成預算的2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5年度全區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加油、維修和車輛保險費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自行管理一般執法執勤車輛3輛)。
3.公務接待費16.29萬元。其中:
(1)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6.29萬元,完成預算的 108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辦理兩規案件集中食宿費用計入公務接待費用,2015年辦案數字增加造成費用增加;迎接省巡視組來區巡視產生預算外集中食宿費用。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為接待外地來區經驗交流單位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內公務接待22批次,1015人次。主要為接待接待外地來區經驗交流單位。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2.33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2015 年度全年組織培訓5個,組織培訓37人次。主要為參加上級紀委組織部的業務培訓。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8.8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務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47.5 萬元,增長180 %。主要原因是:一是2015年新成立工會,產生工會會費等12萬元;車輛進行大型維修產生維修費、結算了部分定點維修車輛累積費用;辦公用房調整產生搬運費等;(具體增減原因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填列)
(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2015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8.5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應急保障。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應急保障。
(四)“三公”經費同比變動情況說明
中共海州區紀委監察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比2014年減少19.81萬元,降低4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降低1.7萬元,原因是2015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降低65.8%,原因是2015年未進行公務用車購置,同時我委加強對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使運行費用大幅下降; 公務接待費增長20%,原因是2015年辦理兩規案件產生的食宿費用在招待費用中列支,造成數據上漲。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區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各部門應對“公開05表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項級科目,并對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財預〔2014〕266號)支出科目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七、“三公”經費:指區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下載信息 [文件大小:88.00 KB 下載次數: 次] |
![]() |